签证的一般流程
这里我们为您编制了关于签证流程的一般性信息。
签证流程可分为5步:
只有在您提出申请的情况下,我们才有可能为您颁发签证。您只能向主管您居住地的德国驻华使领馆签证处递交签证申请 以及根据旅行目的必须递交的材料。申请申根签证时,如德国为主要旅行目的地,则向德国驻华使领馆签证处提出申请。如有几个国家为不分主次的旅行目的地,则向第一个入境的申根国家提出申请。
可通过两种途径向德国驻华使领馆提交申请:
•通过我们的签约服务商中智签证公司的签证受理中心
•通过预约面谈时间亲自到德国驻华使领馆签证处递交申请
收取签证申请时将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并收取签证费。所有递 交的材料必须真实且内容无误(不要递交通过私人关系开具的不实证明)。如通过我们的签约服务商中智签证公司递签,则无需面谈。因此,要确保您所递交的材料 能清楚反映您的旅行目的、您本人在中国的情况、旅行费用的承担情况和返回中国的意愿。不能清楚反映相关情况的签证申请将使处理速度减缓并可能导致拒签。如 您亲自前往签证处递签,面谈时将尤其被问到旅行目的,需要时还会要求您就递交的材料做一些说明。随后,签证申请中的相关数据被录入到一个电子数据处理系统。
更多有关向签证申请受理中心递交您的申根签证申请的信息请您参阅这里
录入的签证申请数据将被传送到位于科隆的联邦行政署(外国人中央登记册,申根信息系统)进行自动化的安全检测,以审核是否存在拒签和拒绝入境的记录。通常在一天内就可以收到回复,但也可能发生签证处无法掌控的数据传输延迟的情况。
签证处将根据您所递交的材料和安全检测反馈的信息,并在必要时根据面谈中了解的情况审核是否可以颁发签证。为颁发申根签证所规定的先决条件是能够证明旅行目的、费用承担情况(包括医疗保险)以及返回中国的意愿。为此,签证处还将审核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和可信性。必要时可能会电话回问某项材料的出具方(如发出邀请的公司)。由于常常收到虚假或内容不准确的材料,所以基本上必须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仔细审核。所有需要更深入审核的签证申请,其处理时间会延长。
签证处可以就申根签证(逗留期不超过三个月)自主作出决定。这一决定只能由德国外交部派遣的工作人员作出,并通常在几天之内作出。
更多有关签证颁发前提条件的信息请参阅这里
如符合颁发签证的所有条件并且安全检测也没有发现任何拒签的理由,便可颁发签证。打印签证标签并粘贴在护照上。
如不能颁发签证,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拒签理由。为什么签证申请会被拒?
•不能证明旅行目的
•不能证明旅行和住宿费用的承担情况
•推定缺乏返回中国的意愿
•材料造假或不实(如通过私人关系开具的证明)
•申请人已有滥用签证的记录
•材料不全和未补交所缺的材料
对拒签理由的进一步解释请参阅这里
签证决定作出后,申请人可在规定的时间里亲自取回护照或选择通过全国范围的EMS快递寄回(申请人可在递交签证申请时选择该项收费服务)。
如拒签,退还或寄还护照时将同时附上简短的拒签理由并给予申诉方面的法律提示
如需了解更详细内容请前往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华使领馆主页www.china.diplo.de查询